<正>[直击热点]2018年10月3日新华社报道,在国家税务总局的指示下,江苏等地税务机关对范冰冰偷税漏税事件展开调查。结果显示,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的拍摄过程中实际获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的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税112万元,合计730万元。另外,范冰冰及由其担任法人的企业少缴税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