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益阳杀母案中,即使吴某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仍有犯罪心理学意义上的犯罪行为问题,仍有与事实犯罪行为有关的心理背景问题。从益阳杀母案的研究发现,专制和暴力教育手段的刺激是引发吴某杀母行为的重要因素之一。对专制型教育模式理论与犯罪心理学进行跨学科分析表明,在专制型教育模式下,父母的专制粗暴教育会影响孩子性格和"依恋情感"发展,从而导致父母在其成长期间的中心地位产生偏差,良性控制作用也随之减弱。与此同时,孩子对父母的专制、暴力行为也会出现阶段性应激反应。这种情绪上的爆发,往往是滋生青少年严重暴力犯罪的直接动因。为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应通过建立民主权威型教育模式、加强社会机构对家庭教育的帮助与监督、加强相关司法保护以及通过典型案例加大对社会大众的宣传教育来予以消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