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亚里士多德曾以"动作"来概括戏剧的本质,其实,动作只有在"仪式"中才更具规范化、程序化,充满神秘的摹仿和象征意味,体现娱神娱人的精神价值,显示出某戏剧的精神品味;"节日"乃是一种神圣化了的"时间",它具有某种重复的、庄严的、神圣的、令人激动的性质,维系着所有参与者的"在场"形态,成为戏剧精神的实现方式;"狂欢"则是一种维系着人类广泛的自由且自适的放纵和颠覆的体验,它充满着讽刺、戏谑,狂欢和笑,体现出戏剧艺术所特有的精神品格。从而,"仪式""节日""狂欢",构成了戏剧艺术真正的精神原型。

  • 单位
    中国传媒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