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政办规发[2019]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9年8月3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