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精神和价值取向,要求社区矫正工作由传统的以监管惩罚为中心转变为以矫正教育和社会帮扶为核心。这是社区矫正工作的转型和升级。因此,在新的社会背景下,社区矫正工作在发展路径的选择上,要以智慧化、智能化的监督管理模式为保障,树立现代化的矫正教育理念,充分挖掘和培育多元化的社会力量,从多维角度,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个性化需求,制定个别化的矫正方案和矫正项目,运用各具特色的矫正教育方法,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全方位的矫正教育,实现社区矫正对象成为守法公民并顺利融入社会的目的。

  • 单位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