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梳理现有法律与行政法规,文章肯定了政府办公厅(室)具有合法、正当的行政监督权,但同时指出行使该权力时面临的困境:缺乏足够明确的法律支撑,受到秘书腐败问题影响,是否需要承接在监察体制改革中被剥离的效能监察职能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