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刑法》对合同诈骗罪的侵犯客体、表现形式及刑罚等都进行了详细规定,但关于合同诈骗罪下所涉合同是否有效并未提及,以至我国司法实务界与理论界对合同效力认定问题作出了不同判断。通过对我国现存学说的优缺点进行分析,得出处理该问题应当在明确刑民交叉程序的情况下,坚持以民法原理判断合同效力,并在实质上保障受害人行使撤销权的结论,从而达到统一裁判标准、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稳步发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