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内外民众普遍认识到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我国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峻,但目前我国刑法在环境立法上存在诸多问题,未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通过分析了解古代的环保思想,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转变立法指导思想,完善立法体系、犯罪构成等方面的内容,突出刑法的环境保护功能,乃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