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掌握和分析我省基层疾控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技术能力现状,为我省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相关科学依据。方法采用发放调查表的方式,汇总并分析我省基层疾控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科室设置、人员、仪器设备、检测能力等情况。结果科室设置方面,市州级设置率为40.0%,县区级设置率为12.8%。人力资源方面,市州级机构平均每家机构2.6人、专职人员占38.9%,县区级机构平均每家机构1.1人、专职人员占4.3%,市县2级专职人员数量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2.657,P=0.019)。市州级及兰州新区机构和县区级机构工作人员学历分布均以本科为主,分别占80.5%和50.0%,市县2级机构工作人员在学历分布上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7.820,P <0.05)。市州级及兰州新区机构工作人员教育背景主要以职业卫生类为主,占58.3%,县区级机构工作人员教育背景主要以其他医学和卫生类为主,占64.1%,市县2级机构工作人员教育背景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21.849,P <0.05)。市县2级平均每家机构配置的相关仪器设备数均不足1台。市州级及兰州新区机构已配备设备具备开展部分检测能力的机构比例占总机构数的33.3%,县区级机构为2.3%,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9.038,P <0.05)。市州级及兰州新区机构已通过实验室计量认证的机构数占总机构数的53.3%,县区级机构为22.6%,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8.503,P <0.05)。结论市县2级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技术服务机构在人员配备、设施及检测能力存在差异。我省基层疾控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能力薄弱,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支持、指导各级疾控机构按照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标准,加快推进体系布局和基础能力建设。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