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英译文中列举性“等”字的翻译,统计了“列举未尽”翻译和“列举煞尾”不译的数据,以及列举未尽的各种英语表达法的使用频率。为了证明这两份文件英译文的合理性,本文进而对比了国外五份英语法规文件的相应数据。对比研究显示,《宪法》和《政府工作报告》英译文用词与国外文件大致一致。最后,根据中外权威文件的英语用词特点来审视部分中国法规文件的用词,以确定后者的用词是否妥当,从而体现出本研究的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