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智慧法院中应用大数据是最高人民法院针对我国司法实践中较为突出的案多人少、卷宗庞杂与诉讼效率较低等问题所采取的信息化应对策略。然而,大数据对案件隐私的侵犯以及电子数据自身存在的脆弱性、易篡改性等特征,致使大数据技术在智慧法院建设中出现应用困境和法律风险,其可能造成大数据应用悖离司法规律和扭曲司法活动的恶果。为实现智慧法院的建设目标,应当从运用理念和建设策略方面对其给予规范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