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作为正定县水利工作者,历经武警部队服役、服务基层水利两段历程,1983年10月至1995年10月在武警北京总队十支队服役,曾被首都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授予“首都军警民共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1995年10月转业至正定县水利局工作至今。多年来,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牢记水利为民职责,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耕耘、无私奉献,展现着共产党员风采,践行着初心使命担当,2005年被石家庄市委市政府授予记二等功奖励,2021年被评为“河北省优秀退役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