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黑政发[2018]3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现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