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破产重整是一个沉重的话题,但破产重整也是资不抵债、缺乏清偿能力的上市公司走向新生的重要途径。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涉及债务重整和资产重组两个环节,在法院受理时需要取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无异议函,部分上市公司由于未取得无异议函而未被法院受理破产重整申请。那么,上市公司如何取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无异议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