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皖政[2021]5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持续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保证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在我省的贯彻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权威和尊严,现决定废止《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细则>的通知》等101件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统计工作充实统计机构的决定>的通知》等136件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