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自2019年12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在湖北武汉及全国各地爆发,在多个国家和地区也出现了大量确诊及疑似病例。鉴于其广泛的传染性与致病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0年1月20日将新冠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疾病,并按甲类传染疾病管理[1],各个地区相继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全国各地医护人员积极投入抗击疫情及其防控工作中。为适应新冠肺炎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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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中华医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