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中国中医药报》2020年8月12日讯:2020年8月10日,《江苏省中医药条例》正式发布,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1999年颁布实施的《江苏省发展中医条例》同时废止。《条例》共8章77条,对江苏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作出规定,明确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坚持中西医并重、中西药并用,促进中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