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不同工程类别对应的施工现场用电方式及相应电价不同,因此在概(预)算编制时,现行铁路工程造价标准采用的“单一电价”模式从某种程度上难以反应真实用电费用。本文分析了“单一电价”模式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了基于“分类电价”模式的改进方案。研究结论表明,“分类电价”模式有利于根据实际用电情况据实编制概(预)算,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更加精准合理、科学客观确定用电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