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晋乡振发[2021]15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排部署,切实做好后续扶持工作,持续巩固拓展易地搬迁脱贫成果,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发改振兴[2021]524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