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产业学院因其具有深化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的作用,自2017年以来全国已成立超过百所,也正因为其新颖性和独特性,在其运行中也产生了很多法律责任争议。本文从侵权法律责任的角度分析了产业学院运行中可能侵犯的学生生命健康权、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名称权原因,并提出通过详细制定的初始合同、补充完善合作协议、动态调整管理合同的举措明确各方责任,减小承担侵权法律责任的可能性,以保障产业学院运行安全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