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成都东部新区条例(草案)》今年9月下旬首次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有常委会委员细读《条例(草案)》全文后指出,草案中倡导性、愿景式、号召式的文件语言过多。比如第三条的“五个新”:“打造国家向西向南开放新门户、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新平台、成德眉资同城化新支撑、新经济发展新引擎和彰显公园城市理念新家园”。他指出,虽然语言很工整、也很鼓舞人心,但是这种表述感觉作为法规的条文不太合适。第五十九条“地下一座城,地上一座城,云上一座城”的表述,写到法规里面值得商榷,“类似的写法在《条例(草案)》中还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