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晋财资环〔2022〕72号各市财政局、住建局,省综改区财政管理运营部、建设与公用事业管理部:为深入贯彻落实我省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有关要求,培育全省建筑业市场活力,助推建筑业企业提质增效,省级财政设立建筑业提质行动奖励资金。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制定了《省级建筑业提质行动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