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收是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财力来源,对保障地方经济稳定发展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1994年实施的分税制改革和2016年以来的全面实施营改增,在很大程度上优化了税制,促进了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但也造成了地方主体税种缺失、地方税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加剧了中央和地方之间事权、财权与支出责任不匹配的矛盾。因此,迫切需要选择合适的地方主体税种,健全地方税体系,提高地方政府组织税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