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国办函〔2022〕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05年5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同时废止。2022年5月30日(本文有删减)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1总则1.1指导思想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2.2流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2.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2.4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