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信托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重要制度创新。该制度是继承法与信托法融合的产物,有利于实现委托人意思自治、保护受益人利益以及作为信托财产之遗产的保值增值。作为信托制度的后进国,我国遗嘱制度还存在成立要件冲突、财产登记制度不配套、受益权保护不够等问题。将信托行为定义为单方法律行为、确立遗嘱信托财产登记对抗主义效力以及赋予受益人变更权是我国遗嘱信托制度完善可以考虑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