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A省基层法院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实施情况的调研发现,繁简分流制度改革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下降,上诉率、申诉与申请再审率上升,审判质效并没有取得明显提升等问题,甚至有些法院还出现"立案难"的"返祖现象"。影响繁简分流效果的主要原因,一方面在于繁简分流的标准存在模糊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狭窄";另一方面在于审判资源投入不足,"普通程序-合议制"之"捆绑"及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的"容量"不足。相信通过进一步改革完善,繁简分流将能促进审判质效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