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型保理是一种与公开型保理相对,以债权人可暂不通知受核准买方应收账款转让事宜为主要特征的商业保理类型。对于保理基础合同的履行情况,应以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为准,保理商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此外,保理商保有通知受核准买方债权转让的权利,但要足以让原债务人相信债权转让系原债权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否则,涉案保理合同对原债务人的效力不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