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流域的深圳市现状及未来污染负荷分析

作者:商放泽*; 李兵; 黄跃飞; 余艳鸽; 薛信恺; 徐浩
来源:环境科学与技术, 2020, S1: 208-217.
DOI:10.19672/j.cnki.1003-6504.2020.S1.035

摘要

文章研究采用时间序列分析法、最小二乘法、综合方法等分析了深圳市各流域现状污染和水环境容量,并预测了各流域未来污染和水环境容量。结果表明深圳市9个流域中,废污水排放量密度和污染负荷密度呈现出西部流域高、东部流域低的趋势,深圳河流域最大、大亚湾流域最小。深圳河流域现状年和2035年污水排放量密度分别为212.32和282.85万t/(km2·a),大亚湾流域分别为7.68和10.46万t/(km2·a);深圳河流域现状年和2035年COD污染负荷密度分别为141.83和79.34 t/(km2·a),氨氮分别为14.93和1.40 t/(km2·a),总磷分别为1.96和1.10 t/(km2·a),总氮分别为24.88和2.33 t/(km2·a);大亚湾流域现状年和2035年COD污染负荷密度分别为8.93和4.86 t/(km2·a),氨氮分别为0.93和0.06 t/(km2·a),总磷分别为0.13和0.07 t/(km2·a),总氮分别为1.55和0.14 t/(km2·a)。现状年按照各流域需要达到地表水Ⅴ类水计算,雨季1个流域和旱季6个流域即使不排放污水,COD、氨氮、总磷仍超过水环境容量;2035年按照各流域需要达到地表水Ⅳ类水计算,雨季1个流域和旱季7个流域即使不排放污水,COD、氨氮、总磷仍超过水环境容量。未来污水排放量密度增加的情况下,通过雨污100%分流和污水排放标准达到地表水Ⅳ类水等能使污染负荷密度大幅降低,但是旱季污染负荷仍大于水环境容量,未来需要继续提高污水排放标准或者实施河流补水。研究可为深圳市打造高品质的水环境提供科学依据和战略预判。

  • 单位
    清华大学; 中电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