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提速,对盘活存量集体土地资产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产生重要意义。在集体土地入市过程中,部分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以租赁方式入市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权利类型和价值属性理解存在分歧,影响企业抵押融资贷款,不利于土地要素使用效率的提高。文章从武进租赁方式入市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实践角度阐述集体租赁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内涵和用益物权属性,试图为企业正常融资和土地要素流转厘清障碍,同时对其不动产登记中土地使用年限等相关问题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