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研究了完全信息和不完全信息条件下,污染者存在合作共谋可能性时,环境税规制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的机制和效应.研究表明,在不完全信息条件下,当污染者之间的合作共谋程度不明确或不能被环境监管者有效观测时,利用环境税规制农业面源污染将受到极大的限制;如果监管机构能够投入很高的成本用于监测农业面源污染排放,从而解决不对称信息问题,那么最优的监管政策对于合作共谋的污染者集体有利,会向合作共谋的集体征收税率较低的环境税,但对不合作共谋的集体中的面源污染个体,则会征收最优但税率很高的环境税.同时,如果引入风险偏好因素,当农业面源污染者厌恶风险时,社会整体福利水平会随着污染者合作共谋指数的提高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