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敦煌、新疆出土的吐蕃文书以及石窟壁画、题记等对吐蕃大虫皮制度进行考察,确定该制度的创立时间不晚于赤德祖赞时期。统治者根据军功以不同规格大虫皮授于大尚论、边将、英勇士兵(虎兵),但大虫皮等级无法像告身赋予法律上的特殊功用,仅示其勇。大虫皮制度最初仅在高级军功人员中施行,后逐渐演变为两种告身同时可授予中低级军功人员,随着各项政治制度的完善及对外战争需要,等级种类日渐丰富完善,成为告身制度在军事上的补充与延伸,就政治功用而言,告身高于大虫皮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