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提供行业公共品是推动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式。然而有关行业公共品的一些基础性问题,包括行业公共品与一般意义上公共品的区别,行业公共品的类型划分以及供给机制,学界仍然缺乏系统、深入的分析。在文献回顾的基础上,结合对深圳市安防产业的调研考察,尝试对上述问题进行探讨和回应并提出,行业公共品是面向某一特定行业提供的,行业内所有企业均能从中获益的产品或服务,具有不完全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从功能视角来看,可以进一步划分为行业管束型与行业助推型两类公共品。作为行业治理的两大主体,政府部门与行业协会通过三种机制供给行业公共品:政府权威供给、协会自主供给以及政会协同供给。其中,依据政府与行业协会协作过程中主导权的差异,政会协同供给又可以细化为"政府提供、协会协助""政府购买,协会提供"以及"协会提供、政府资助"三种具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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