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科技的发展促使更多的产业向ICT领域转型,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ICT领域标准的实施,在标准实施过程中,SEP专利权人与专利实施人就SEP许可谈判出现了诸多问题。日本《专利法》规定日本专利局可以提供专利权范围的官方意见书,并新建了一套咨询意见制度,同时制定了《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谈判指南》保障该制度的实施。通过对我国现状及问题进行分析,综合我国具体国情,提出我国目前不必建立由国家专利主管部门负责管理与实施的咨询意见制度,应当建立针对专利许可谈判中SEP认定与评估的规范性流程,并且在制定相关规范时,关注SEP的国际统一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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