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为支持老工业区搬迁改造项目建造,政府以投资补助方式,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项目补助资金。那么,企业取得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应当如何财税处理?一、企业所得税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以下简称"70号文")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