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合规制度起源于20世纪初的美国,并在20世纪70年代进入成熟阶段。近几十年来,欧美等发达国家以及国际组织已将企业合规体系建设作为重要考量因素。我国合规体系建设始于21世纪初期的金融机构,彼时的合规体系尚处于培育期,直至2018年随着《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等合规政策的出台,我国企业合规正式步入正规化建设。近些年来,在国际贸易中,中国多达四五十家企业因违法违规行为而遭受美国等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制裁与处罚,罚款额度从几千万美元到几十亿美元不等。在国内,企业因违法违规行为而遭受处罚的更是比比皆是,如:2021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某里集团垄断行为处以182.28亿罚款,对某团垄断行为处以34.42亿罚款;2022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某滴侵犯个人信息行为处以80.26亿罚款等。企业合规体系建设的目的就是让企业及员工在有效的合规制度下开展业务工作,使企业及员工在合规体系制度的指引下,能够最大限度避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从而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