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错案责任追究制作为我国法官责任追究的主要模式,存在"错案"的概念和认定范围不清、"结果中心主义"影响法官判案以及归责机制不完善等问题,给司法责任制改革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与之相比,法官职业伦理责任制在有利于审判独立、规范法官惩戒委员会工作和承担责任方式多元化等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因而逐渐被学界和实务界接受。推行法官职业伦理责任制,须通过提高相关法律效力位阶、加强职业伦理道德建设和发挥指导案例的示范作用等完善法官职业伦理的规范内容,在审议程序启动、听证、表决等方面规范法官惩戒委员会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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