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意义】可行信息能力是农户信息增收内生动力的直接体现,是保障可持续脱贫的基本一环,有助于数字乡村振兴良性发展。【方法/过程】在对可行信息能力进行科学界定基础上,采用DID、DDD模型,对我国网络精准扶贫政策以来农户可行信息能力及其组成要素进行评价。【结果/结论】结果显示:建档立卡脱贫户可行信息能力、信息意识能力、信息搜寻能力、信息判断能力、信息使用能力分别显著提升了7%,17.3%,8.9%,3.9%和6.6%。从异质性分析来看,建档立卡脱贫户中男性群体相比女性群体其可行信息能力、信息意识能力和信息挖掘能力更强;年龄越大其信息的搜寻能力和使用能力越弱,但其信息判断能力却显著更强;有智能终端设备和家庭入网的除了信息挖掘能力增强外,其他能力反而更弱;家庭人均收入越高的其可行信息能力等六方面都显著越强;家庭劳动力越多其可行信息能力、信息搜寻能力以及信息使用能力反而越弱;西北地区其可行信息能力等方面都相对越弱;地区发展水平越高其可行信息能力、信息意识能力和信息使用能力越强;区域平台支持力度越大的省份其信息搜寻和使用能力更强。【创新/局限】积极探讨了农户可行信息能力及其组成要素,并进行了实证评价;对于组成要素间的传导关系有待进一步研究。

  • 单位
    河北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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