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制度作为一种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它的基本价值就在于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这一制度作为一种未决羁押的有效的代替措施,符合了维护公民诉讼权利的基本原则。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因其在生理、心理等方面存在特殊性,所以我们对于其不被羁押、获得的取保候审的权利应该特别予以强调,根据对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共同认识和多年来积累的实践经验,使得完善我国的未成年人取保候审制度可以成为改革我国整个取保候审制度的一个突破口。本文拟就中国未成年人取保候审制度的改革发表自己的一点看法,以期抛砖引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