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面对养老服务需求的复杂化及社会治理创新,多元主体治理成为我国社会养老服务变革的新路径。实践中各省市等地方政府正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办民营、公建民营、发放补贴等各种方式进行新的探索。运用质性研究和扎根理论方法,聚焦于微观层面多元主体的角色、行为及互动,通过对各主体相关人员进行半结构化访谈,最终建构起多元主体治理的理论模型,对于当前我国社会养老服务的进一步优化具有重要意义。依据此模型研究发现,在治理的不同阶段,服务提供的主体不同,各主体所扮演的角色及相互间关系都有着不同的表现:在多元主体治理促成期,政府动员是主要推动力,其他主体扮演参与者角色;在治理运行中,各主体在服务的提供中表现出相互依赖关系,主体间开始建构初级伙伴关系;治理监管方面,政府以合同监管为主,缺乏第三方的独立评估,并且监管职能转变滞后;另外多元主体治理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障碍。总之,社会养老服务实践层面的治理转型仍有待继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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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山东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