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们在价值争论中经常诉诸“理性—中立—客观”的标准,用以评判各种认知或论说是否正确,甚至评判各种实践行为是否正当。其实,只有非认知价值中立才是人们在价值争论中形成正确知识的决定性因素,“理性”只是帮助正确知识具有清晰逻辑体系的有效工具,“客观”则是评判认知是否符合事实的重要标准之一。同时,它们在实践维度上也具有不同的含义,发挥着不同的作用,需要仔细辨析,不可在价值争论中随意将其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