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案情 2020年9月,王某向某市自然资源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申请公开某市自然资源局对某土地违法举报查处案件作出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行政处理决定书》。某市自然资源局收到申请后,委托某律师事务所对王某申请公开的上述行政处理决定书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同年10月,某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行政处理决定书〉的风险评估报告》,认为上述处理决定书公开将会危害社会稳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不予公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