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对历次组织法关于乡镇长选举的相关规定的比较研究,可以观察到乡镇长选举制度的变化趋势。关于乡镇长任期、乡镇长候选人提名、乡镇长候选人差额、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与乡镇长的选举方式、对乡镇长的罢免与乡镇长辞职等六个方面,都显示出组织法在乡镇长选举方面取得的进展,选举制度越来越走向公开、公正,社会主义民主越来越落在实处。今后尚需在候选人的差额、资质、有序竞选等方面取得进展。

  • 单位
    中共中央党校; 山东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