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合同作为市场经济的自主交易要件,其在商业交易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同时合同纠纷也是民商事诉讼的主要组成部分,其中合同效力问题更是重中之重。为了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国家通过相关法律编纂《民法典》并以合同编等法律规范完善处理合同效力纠纷的依据,提出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和管理性强制性规定的不同处理方法,但是概念较为宽泛。因此本文通过探析两个规定的内涵并试图细化二者的具体适用,希望能够帮助司法机关更好地处理合同效力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