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欧盟,既有统一的商标法律制度即《欧盟商标条例》和《欧盟商标指令》,也有各成员国的商标法律制度。这种共存对中国的启示是在中国实行两种商标法律体系的共存是可行的,两种商标法律体系的共存是跨法域商标法律制度统一的必经阶段,而且中国具有两种商标法律体系共存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