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践中,在公司股东之间拟转让股权时,许多股东选择让其公司为股权转让款提供担保。但是,当公司与股权转让者签订担保合同之后,可能会出现两种结果:一是,合同双方按时履约,公司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另一结果是,股权转让股东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股权对价给付义务,股权转让股东便有权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当公司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公司资产就会流入股权出让股东的手中,此笔资金的流转往往可能引起巨大的纷争:它是否构成"抽逃出资"、是否构成"公司回购股权"、是否会对公司、股东以及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等。当法院受理此类案件后,首先面对的就是公司为股东间股权转让提供担保是否违反相关法律、违反何种规定,继而确定担保行为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