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第一条本奖项授予对汉语或中国境内其他语言的现状或历史研究有重要贡献的学术论著。第二条推荐论著必须是在规定的评选日期前三年至十年之内公开发表的。使用汉语以外语言发表的论著须提供汉语译文。第三条本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每届获奖论著不超过五项。第四条北京大学王力语言学奖奖金数额为特等奖拾万元,一等奖伍万元,二等奖叁万元。第五条本奖项只接受专家(教授、研究员、编审等;一至二人)推荐的论著,不接受著作者本人申请。第六条本奖项另设“王力语言学奖青年成果奖”,并作如下规定:(一)王力语言学奖青年成果奖授予四十周岁以下学者的学术论著(依据论著发表时作者的年龄;合作发表的论著作者年龄均不应超过四十周岁)。(二)王力语言学奖青年成果奖的评选与王力语言学奖同时举行;推荐论著必须是在规定的评选日期前一年至五年之内公开发表的;每届获奖论著不超过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