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新中国成立至1984年,这一阶段可以称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萌芽时期。1984年至20世纪末,这一阶段可以称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起步时期;21世纪初至今,这一阶段可以称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发展时期。目前我国各法律院校并不重视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大部分院校没有开展法律职业伦理教育课程,也没有专职该领域教学科研的教师,教学科研成果严重不足。现有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研究基本上是各自为阵,未成体系。我们构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体系,必须就一些基本的概念有明确的定位,以此明确法律职业伦理课程目标,法律职业伦理课程的内容,怎样教授法律职业伦理等几个方面达成共识。我们对于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研究虽然已经有了不少成果,但是通过对学术界研究的主要问题的梳理,依然可以看出对相关领域的研究尚有可以更进一步深入的空间。在未来的研究中应当重点关注:如何进一步加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比较研究;如何进一步加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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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