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共同富裕目标下的贫困问题主要体现为相对贫困,民族地区的相对贫困问题更为凸显。相对贫困治理一方面要通过分配实现贫富的相对均衡,另一方面要通过赋能壮大相对贫困群体的内生动力。然而,相对贫困的深层原因在于能力贫困,共同富裕目标下应主要致力于相对贫困群体自我发展能力的提升。湖南民族地区的相对贫困具有基础差、底子薄,易返贫程度高等特点,对此应该在经济上构建益贫式经济增长体系,以利益联结促进经济发展成果共享;在政策上打造普惠、兜底、应急相统一的综合性贫困治理体系;在社会支持上构建赋权增能型社会发展体系,增强相对贫困群体自主发展的可行能力,最终形成中央统筹、地方分权、各部门联动、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一核多元”贫困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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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