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同情”与“有机”这两种观念的相伴出现不是偶然,而是由于它们都含有“多融合为一”的思维模式。在怀特海处,这种相似不仅使“同情”成为宇宙之有机性的表现,更使它被泛化地用于解说感受在身体内部的传导,以及相继发生的自我状态之间的同一关系。这意味着,同情的内涵在其有机宇宙论下触及到了个体存有的领域。由此,怀特海提供了一条思路,来摆脱休谟在人性中并置“同情”与“自利”导致的困境。即将自利和利他整合到“同情”之道德光谱的两端,并认为道德评判的标准不是同情存在与否,而是同情范围的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