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职能“赋能下沉”与社会组织“自我规制”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中,不断改变着我国社会组织,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主导下的政府与社会组织的“组合规制”将会成为我国新时代社会体育组织发展的主要特征。当前我国社会体育组织的相关研究已全面展开,在理论研究及实践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实践中的具体问题研究不足,社会体育组织治理的理论研究远落后于实践发展的速度,起不到好的理论指导作用,通过“自我规制”提升社会组织治理能力的探究值得尝试。在此研究框架中,社会体育组织的发展从如下方面入手:要充分认识到社会体育组织自我轨制的重要性;充分研究社会体育组织发展的规制环境;构建政府与自我合作规制;形成社会体育组织发展模式的规制合约;形成社会体育组织发展模式的可持续创新体系;建立和完善承诺和需求表达机制。

  • 单位
    经济管理学院; 成都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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